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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廉租房

发表时间:2023-07-05

申请书廉租房集锦6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使用申请书的情况日益增多。写申请书提出要求之后要说明自己的理由。以下是精选范文网编辑为您准备的关于“申请书廉租房”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本文!

申请书廉租房【篇1】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地人如何申请深圳廉租房,希望大家喜欢!

外地人如何申请深圳廉租房

1、户籍标准。如果想要申请深圳公租房,申bai请人需要拥有深圳户籍,年满23周岁。如果申请人已经组建了家庭,那么公租房申请人的配偶、子女也需要拥有深圳户籍。

或者是拥有1年以上的居住证,并且没有违反国家庭计划生育条例。非深圳户籍的人想要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政府人才条件的相关资格。

2、住房流程。想要在深圳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申请人及其家庭族成员,从申请公租房之日前3年算起,申请人没有转让、赠与过住宅,或者是因为离婚将住宅划分给配偶;

并且公租房申请人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或者是不曾领取过购房补贴;公租房申请人也没有享受过任何形式保障性住房,比如说廉租房之内的。

3、社保标准。申请人需要参加过深圳的社会保险,并且需要连续缴费3年以上的社保。申请人如果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或者是获得了中级以上的职称。

只需要长期缴费一年以上的社保就可以申请公租房。如果申请人是否残疾人或者是抚恤定补充优抚对象的,是不会受到缴费社保时间限制的。

扩展资料: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第八条 申请廉租保障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享受廉租保障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

(三)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按本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办法规定认定的低收入居民(包括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员)且已经取得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或者《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等低收入证明文件。未经认定为本市低收入居民的共同申请人,不计入廉租保障对象人口数。

申请书廉租房【篇2】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廉租房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希望大家喜欢。

申请条件

1、长期在北京居住。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北京市廉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三份。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4、公示:调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初审和复审公示期限,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初审公示和复审公示期限各为5天;廉租住房初审公示期限为10天,复审公示期限为5天。

5、备案:市建委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建委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

申请书廉租房【篇3】

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0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条件如下。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广州廉租房申请流程: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

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5、批准和公示

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拟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

申请书廉租房【篇4】

2020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对于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许多小伙伴有在后台咨询小编,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小伙伴们解决问题。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优先条件: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申请书廉租房【篇5】

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军烈属证、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2

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社区工作站应当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3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门。

4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购租政策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6

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拥有商品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7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或其他居民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8

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看房、选房;选房后,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凭身份证和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收取租金。

1、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按照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居住面积计算,申请家庭他处有住房的,应合并计算居住面积。

2、申请家庭居住不成套住房或公有住房的,按照现居住面积计算。

3、申请家庭居住成套产权住房的,其建筑面积按换算系数换算成居住面积计算(住房居住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换算系数)。

4、申请家庭持有一本《房地产权证》或一本《租用公房凭证》但有两本及以上户口簿的,按申请家庭和其他家庭长期共同居住此处的合计户籍人口数(共同居住人口他处有住房的除外)计算人均居住面积。

1、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2、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3、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4、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申请书廉租房【篇6】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的详细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属于深圳市户口的居民并且年龄应该在23周岁以上。

2、申请人需要提供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且要积累缴费满三年以上。另外如果是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的社会保险,那么其缴纳时间不可以纳入积累缴费时间。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没有买过政策性的住房,并且没有享受过国家的购房补贴政策,在深圳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而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没有在深圳转让过或者是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廉租房的时候,在深圳市必须还没有租住过所有形式的保障性住房。若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正在深圳当地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者是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是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后,需要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必须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6、在深圳申请廉租房的时候,需要携带申请人同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是其他户籍证明。若申请人的配偶是共同申请人,但是不属于深圳市户口的,那么需要另外提交签发日至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7、假如共同申请人中有现役军人,那么需要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假如有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有服兵役或者是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深圳的,需要提供户籍迁移证等证明材料,子女就读全日制学校还需提供有效的学籍证明。

8、如果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已经结婚了,那么需要提供结婚证。如果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已经离异了,那么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如果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还没有结婚的,那么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